淮南市供销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15:45信息来源: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市供销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1〕37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淮南供销社网站淮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南市供销社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中路22号中建大厦6楼,电话:0554-3649846,邮编:23200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供销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及《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服务水平,推进政务公开规范优质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以来,市供销社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信息142条,涵盖决策公开、执行和结果公开、管理和服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监督保障等模块,基本做到各栏目全覆盖。一是聚焦重点领域深化政务公开。印发《淮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十四五”规划纲要》,主动公开《淮南市供销社2021年工作规划》,积极推进本单位及部门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二是聚焦解读回应深化政务公开。不断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效果,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等多元化形式和生动灵活的语言解读政策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加强舆情管理,主动回应市民关注的热点。2021年11月,市供销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顾云光走进淮南人民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室介绍当前供销社主要工作及相关政策,听取群众有关问题现场进行详细解答。通过这种方式,使政策理解更加通俗易懂,提高了政策的可读性与知晓度。三是聚焦条例落实深化政务公开。准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最大限度保障公民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由于市供销社不是政府组成部门,不具备行政权力,也没有审批项目。所以,市供销社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没有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没有收到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的行政复议,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出的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文件和文件目录,同时提供Word和PDF的格式下载,并提供相关文件的咨询渠道,方便公众查询使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规范公开方式,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完善栏目,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实现全部公开。完善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突出展示本部门政策文件,并严格界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内容,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单位高度重视政务公开考核工作,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工作考核。制定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明确将各项公开栏目任务分解到责任科室,并由办公室做好跟踪督办,确保各项信息及时公开。严格执行社会评议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年度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13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 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

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

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

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

结果纠

其他结

尚未审

 

总计

结果维

结果纠

其他结

尚未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内容不够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不够多样化、公开渠道有待拓宽等问题。

下一步,市社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务公开办的各项工作要求,突出抓好规章制度健全、工作作风转变、业务流程规范等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扎实做好政策文件发布,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把群众最关心、最想了解工作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真正发挥信息公开平台作用,以信息公开促进依法办事,提高工作透明度、办事效率、管理和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各项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市供销社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市供销社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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