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供销社村级基层供销社考核标准及奖励办法(试行)》
寿县、凤台县、毛集实验区供销社:
现将《淮南市供销社村级基层供销社考核标准及奖励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淮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9年10月21日
报送: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淮南市供销社村级基层供销社
考核标准及奖励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加快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安徽省供销社村级基层供销社考核标准及奖励办法(试行)》精神,推动村级基层供销社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全市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市系统已建的村级基层供销社。村级基层供销社是由县及县以上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发起,采取“村级基层社+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扶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的村社共建模式,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结合农村“三变”,吸纳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各类涉农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供销社职工等出资入股,融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于“三位一体”,农民广泛参与、自主经营管理、服务功能完备的新型市场经济主体。
二、考核标准
1.组织机构。依法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有固定办公场所,经营服务面积200平米以上;供销社出资参股,接受县联社监督指导;规范使用功效合作社标识;制定规范的《章程》,规章制度健全;实行合作制、股份合作制,产权清晰、运作规范;采取“党建+基层社”村社共建模式。
2.网点建设。重点考核乡镇网点建设情况和行政村网点建设情况。
3.专业合作社建设。重点考核专业合作社数量、入社农户数、综合服务情况、助农增收情况。
4.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重点考核销售总额、利润收入和社会形象;突出地方产业优势,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开展政策咨询服务、技能培训、公益服务、产业扶贫等,传播供销合作社文化。
5.附加项。重点考核组织创新、经营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等。
三、考核程序
每年对上年度新建的村级基层供销社进行考核奖励。采取逐级申报、逐级审核的方式,由所在县区级社对符合考核条件的村级基层供销社汇总初审,上报市社。市社成立由办公室、综合业务管理科、合作经济发展科、法规审计科等科室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考核组,对照考核标准,采取调阅材料、网上查验、实地抽查等形式,进行集中评审,对通过考核的村级基层供销社择优奖励。
四、奖励办法
1.奖励标准。每个村级基层供销社市社奖励5万元,县供销社应予配套奖励。
2.拨付方式。奖励资金直接拨付到县区级供销社。
五、实行日期和解释权
本办法自文件下达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淮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