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企业留守处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机关各科室:
《淮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企业留守处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市供销社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淮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2月4日
淮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企业留守处
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留守处管理,完善奖罚激励机制,建立爱岗敬业、务实高效、勤政廉洁、职工满意的企业留守处工作队伍,推进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参照《淮南市供销社加强企业留守处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淮供〔2014〕60号)及相关规定,特制定企业留守处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比服务、讲奉献、重实干的工作氛围,鼓励留守处工作人员把精神状态提起来,把工作劲头鼓起来,把先进标杆立起来,以新姿态、新作为服务好职工群众,推动各项工作争先进位。
二、考核对象
市供销社所属企业留守处、办事处全体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100分)
考核采取百分制考核,采取扣分办法。
(一)作风建设(分值20分,分值来源:机关纪委)
1.按时上班,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2.自觉服从市社工作部署,履职尽责。
3.严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二)资产管理(分值20分,分值来源:社有资产管理科)
1.严格执行市社资产管理规定,资产的购置、出租、处置等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报备手续。社有资产对外出租,严格执行《淮南市供销社社有资产公开招租管理办法》,规范操作,其租金标准要符合当地市场行情。
2.严格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台账,并上报市社备案。
3.严格执行留守处财务报销制度,合理控制费用支出,规范财务报销行为。各项支出必须事先提出计划,并进行申报,经领导批准后,在计划范围内列支。
(三)安全生产(分值20分,分值来源:综合业务管理科)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留守处按照责任主体要求,每月对所辖地域的资产进行一次以上安全生产闭环检查,形成检查记录,月度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形成隐患台账上报市社。
2.安全生产监管措施得力,安全问题及时有效整改,并有完整记录,全年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
3.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宣传到位,主动悬挂横幅、观看宣传视频,积极参加消防演练,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四)信访维稳(分值20分,分值来源:办公室)
1.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全面掌握问题隐患,妥善解决遗留问题。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宣传和职工思想工作,维护好企业稳定和谐局面。
2.企业留守人员,一心服务职工,主动为职工解难,根据企业实际解决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帮扶救助生活困难职工,把矛盾纠纷解决在本企业,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中心工作(分值20分,分值来源:组织人事科、办公室、综合业务管理科等有关科室)
1.积极办理企业“协保”人员、离退休人员、职工遗属的社保、医保、调档、退休等申报审批手续,处理职工善后事宜,做好各项服务管理工作。
2.负责招商引资、信息统计、行政事务、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文明创建等工作。及时准确做好企业各类信息数据上报工作,管理好企业人事、财务、文书档案。严格落实责任制,完成市社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工作有序运作。
四、考核组织
企业留守处年度考核工作在市供销社党组领导下,由组织人事科、办公室、法规审计科、社有资产管理科、综合业务管理科、机关党委等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考核工作组并组织实施,日常考核工作由组织人事科负责。
五、考核程序
(一)单位自评
每年年底,各留守处对照年度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对年度工作进行总结,报市社组织人事科备案。
(二)日常考评
市社考核工作组根据各留守处责任落实、任务落实、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不定期明察暗访,结合实际进行评定。
(三)民主测评
召开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会,发放考核测评表,进行民主测评,考核小组选派专人负责计票、统计汇总。
通过单位自评、日常考评以及研究确定评定等次建议,报市社党组会议审定。
六、考核等次及奖励方案
企业留守处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不超过被考核人数的30%,对优秀等次人员绩效奖励2000元。同时,对管理规范、完成任务好,尤其是承担急难险重任务时表现突出的留守处工作人员给予嘉奖,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对管理不到位、工作弄虚作假、职工反映强烈的留守处工作人员给予相应责罚,被评为“不合格”的留守处工作人员,扣除考核当月50%工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