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供销社芦集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为农服务中心)升级改造监理项目遴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3-01-28 08:25 作者:合作经济发展科 来源: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字号:   阅读:

淮南市供销社芦集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为农服务中心)升级改造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淮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淮南市潘集区芦集供销社)委托,现拟对淮南市供销社芦集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为农服务中心)升级改造监理项目进行遴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淮南市供销社芦集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为农服务中心)升级改造监理项目

2、工程地点:淮南市潘集区芦集乡

3、招标需求: 项目位于淮南市潘集区芦集乡,对监理单位进行遴选

4、最高限价:监理费率1.5%(投标人在满足遴选文件要求的同时,应合理报价,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最高限价,如果高于最高限价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5、服务期:自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

6、质量要求:达到验收合格

二、遴选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领取时间、方式及投标截止时间

1、领取时间:2023年128日起至2023年131

2、领取方式:开标前至代理机构(淮南市田家庵区安成经济开发区学校路011号)处现场领取,领取遴选文件。

3、投标文件的份数及密封。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同时密封于一个封套内,无须分装。

四、定标原则:

1、本项目设有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均为无效报价。

2、本次招标采用有效低评标价法,即在满足遴选文件及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以有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报价相同的摇号确定排序。

3、在评审过程中如果对遴选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只有2家,且该两家经评审小组评审投标具有竞争性的,可以继续评审。

4、在评审过程中如果对遴选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只有1家,经评审小组评审投标具备竞争性的(报价合理),可以继续评审,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是否具备竞争性由评审小组根据该项目实际,结合工程预算价、市场价格情况综合判断;如不具备竞争性或其投标报价在所有投标人中最高,予以废标或该项目按流标处理。

5、所有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23年1月31日15时00分。

2、递交地点:淮南市田家庵区安成经济开发区学校路011号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淮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淮南市潘集区芦集供销社)

联系人:唐月  

联系电话:18075453637   

代理机构: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翔

联系电话:18155429958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项目无须投标保证金

八、评审小组的组建:

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审小组。评审小组依据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843号)、淮南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淮财购[2020]34号)、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未纳入《淮南市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管理的公共资源项目实施指导意见(淮公管委〔2016〕2号)第三条,由项目单位实行集体决策机制。成员为3人以上单数组成。

九、中标工费:

1、本项目招标代理工费等相关费用经招标人同意,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2、招标代理工收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工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规定及其补充文件规定计取;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费,按皖价服〔2007〕86号《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工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规定的计取,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取。

附件1:监理合同

附件2:遴选文件

附件1:监理合同.docx
    附件2:遴选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