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集实验区供销社:发挥优势 激发潜能 让供销社成为乡村振兴的“生力军”

发布日期:2025-02-17 14:44 作者:刘涛贤 来源:毛集实验区供销社 【字号:   阅读: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供销合作社系统正迎来历史性发展机遇。本文从职能优势、政策引领、改革创新、服务大局四个维度,系统论证供销社在新时代乡村振兴中的独特作用与发展路径,为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提供理论参考。

一、发挥职能优势,让供销社“活起来”

供销合作社作为我国特有的合作经济组织,历经70余年,发展形成了“三位一体”的独特优势:覆盖城乡的流通网络体系、扎根农村的服务组织体系、政社协同的治理体系。截至2024年底,全系统拥有基层社3.8万个,覆盖全国95%的乡镇,商品配送中心1.2万个,连锁经营网点83.2万个,构成了全球最大的农村流通网络。

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供销社的流通主渠道功能持续强化。通过实施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已建成县域集采集配中心2400个,乡镇综合超市5.6万家,村级综合服务社46.9万家。特别是在农资保供方面,供销系统每年供应化肥超1.6亿吨,占全国春耕用肥的70%以上,成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

在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供销社创新开展土地托管服务,全系统土地托管面积达1.6亿亩,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等农业社会化服务规模突破3.2亿亩次。山东省供销社探索的“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模式,带动小农户亩均增收300元以上,为破解“谁来种地”难题提供了有效方案。

二、利用政策引领,让供销社“转起来”

供销社的发展史就是一部政策演进史。从1954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确立合作经济属性,到1995年恢复成立总社的“五代会”,再到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政策体系持续完善。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明确供销社的法律地位,为其转型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新时代政策赋能呈现三大特征:一是数字转型导向明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联合印发《推进“数字供销”建设实施方案》,推动全系统电商销售额突破4000亿元;二是绿色发展方向清晰,供销系统农资包装废弃物回收率已达75%,年处理再生资源超5000万吨;三是金融服务创新突破,全国28个省级供销社设立合作发展基金,供销集团财务公司年供应链金融服务规模超千亿元。

在政策驱动下,供销社加速向现代农业服务商转型。中国供销集团打造的“832平台”累计销售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超400亿元,带动500万农户增收。浙江省供销社构建的“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模式,被写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文件,成为全国改革样板。

三、努力做大做强,让供销社“跑起来”

面对市场化竞争,供销社通过深化改革焕发新活力。全系统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改革,社有企业净资产收益率从2012年的3.1%提升至2022年的6.8%。中发〔2015〕11号文件实施以来,累计处置历史债务387亿元,新培育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26家。

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形成“联合社机关+社有企业+基层社”的三级架构。广东省供销社构建“省级平台+区域枢纽+县域节点”的冷链物流体系,冷库容量达160万吨,补齐农产品流通“最先一公里”短板。江苏省苏合农服公司创新“无人机+智慧农业”服务模式,单机日作业能力达2000亩,推动植保效率提升20倍。

数字转型成为发展新引擎。全系统建成电商企业2990家,发展村级电商服务站13.5万个,农产品电商销售额年均增长35%。湖南省打造的“供销集市”平台,整合全省87个县域特色馆,2022年实现交易额52亿元,带动地标产品溢价率平均提升30%。

四、助力乡村振兴,让供销社“火起来”

在产业振兴主战场,供销社聚焦特色农业全产业链建设。陕西省供销社领办的柞水木耳产业联合体,构建“研发+生产+加工+销售”体系,带动全县木耳产值突破15亿元。云南省供销社打造的“云咖”品牌,整合全省咖啡资源,推动产业附加值提升40%。

在组织振兴领域,基层社改造提升成效显著。通过实施“千县千社”振兴计划,2022年改造薄弱基层社2890个,创建国家级标杆社500个。河北省饶阳县供销社创新“党建带社建”模式,领办农民合作社216家,构建起“供销社+村集体+农户”利益共同体。

生态振兴方面,供销社构建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体系。浙江省“再生资源回收+垃圾分类”两网融合模式覆盖85%的行政村,年回收处理生活垃圾超800万吨。山东省供销社开展的“绿色农资”行动,推广高效环保肥料200万吨,减少农业面源污染30%以上。

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供销社正以“二次创业”的勇气推进深层次变革。通过激活组织优势、用足政策红利、创新服务模式,必将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不可替代的战略作用。未来需要继续深化综合改革,加快构建全产业链为农服务体系,在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共同富裕中谱写新时代的“供销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