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销社乡村振兴工作队:推进土地托管 助力强村富民

发布日期:2023-09-05 16:52 作者:邓良久 来源: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字号:   阅读:

上楼村位于寿县刘岗镇东南7公里,全村耕地面积144958亩,人口3006人,由于紧邻合肥市经开区,村民大多数在合淮共建区上班、耕地撂荒较多、农业生产成本高。2023年淮南市供销社驻村工作队与上楼村“两委”班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齐心协力带领全村利用政策优势,整合社会资源,大力推行土地托管,在不流转土地的前提下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增加村集体及农民的收入,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资源效益,真正让土地活起来、农民富起来,使土地托管成为农民土地收入的新模式、增收路,激发了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

 

 

一是推广土地托管,服务现代农业。

积极推进“整村托管”。上楼村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激活村合作社协调服务功能,因为村“两委”群众基础好、农户托管意愿高、服务主体能力强率先开展了“整村托管”,发挥托管服务主体“专”技能,引导托管主体利用专业生产优势,引入优良品种、智能装备、先进种植技术和耕作机械等要素,开展专业化生产。截至2023年8月底,已落实“大托管”耕地面积3100亩,完成镇下达任务55%。待秋收结束后,可落实“大托管”面积6000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加大配套服务力度。上楼村在镇政府的安排下积极引进金融机构围绕农业生产“大托管”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简化流程、降低利率,解决托管服务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农业保险机构做好完全成本保险承保、理赔工作,做到承保前及时查验标的,参保后农作物因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的,及时接报案、查勘、定损、理赔。对参与大托管服务主体种植的水稻、玉米、大豆和小麦、油菜做到保险全覆盖,为“大托管”提供托底保障,有效降低农业生产经营风险。

加强平台建设和行业监管。上楼村依托乡镇综合农业服务中心探索“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模式,为托管经营主体提供耕种管收等全程机械化服务。加强“大托管”制度建设,统一制定服务标准和“两委托”合同文本,加强服务价格监管,强化行业管理。建立信誉评价制度,定期对托管服务主体开展信誉评价。

 

    二是加强土地托管管理,有效提高农民收入。

推动政策落实。上楼村把“大托管”工作与“两强一增”行动、乡村振兴紧密结合起来。落实好各类补贴政策,提高农户与服务主体参与“大托管”的积极性。对农业生产“大托管”示范推广项目期间,验收合格全程托管面积,按每季每亩50—100元标准兑现财政补助(具体按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和市县筹措的资金进行平摊)。大托管补助对象为村合作社,村合作社按“两个合同”的约定进行分配。支持补助条件为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列入市县“大托管”备案、相对集中连片面积500亩以上(单个承接服务主体100亩以上)从事水稻、大豆、小麦、油菜种植、达到要求的村合作社。要确保粮食增产、农民增收,服务主体种植的粮油单产、收益要高于周边农户;参与托管农户承包地经营权固定保底收益350元/每年每亩;村合作社收取协调管理服务费每年50元;项目实施财政收益分红比例,村占比不超过20%。

稳慎组织实施。上楼村参加乡镇“大托管”服务中心培训、开展“大托管”改革工作。组织党员宣传动员群众,摸底签约,确保上楼村目前“大托管”耕地面积3100亩及时申报;组织推动村“两委”和村合作社与农户、服务主体规范签订托管服务合同,强化内容约束和可追溯管理(农户与村合作社、村合作社与承接服务主体(三方)两个合同式样附后)。做好“大托管”过程中的矛盾化解工作。强化民主监督,运用好“四议两公开”,引导农户和监事会人员参与监督。各村要确保资金安全使用,以“谁实施、谁负责”履行好主体责任,以“谁签字,谁负责”履行好审核责任。对于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将严肃追责。

 

    强化督导调度。将“大托管”示范推广提质扩面增效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农业生产和秋种工作考评,纳入基层党组织建设考评。建立健全督导调度机制,综合运用督导、督查等多种手段,做好跟踪指导和工作监管。对工作推进缓慢、落实执行不力的网格员,将及时进行通报,保障推深做实“大托管”改革工作提质扩面增效的进度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