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7:34信息来源: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淮南市供销社网站(https://gxs.huain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南市供销社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南市山南新区和悦街86号民生大厦14楼,电话:0554-3649846,邮编:232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市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及《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服务水平,推进政务公开规范优质发展。

(一)主动公开。2023年,市供销社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信息223条,涵盖决策公开、执行和结果公开、管理和服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监督保障等模块,严格做到各栏目全覆盖,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良好。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深化政务公开。主动公开《淮南市供销社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谋划》,积极推进本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二是聚焦解读回应深化政务公开。不断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效果,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加强舆情管理,主动回应市民关注的热点。三是聚焦条例落实深化政务公开。准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最大限度保障公民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市供销社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没有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没有收到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的行政复议,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出的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工作要求,加强隐私排查、错敏词监测,经自查和公开办反馈,市供销社无泄密情况,公开信息由科室负责人把关,分管领导审核,主要负责人审定,确保公开信息规范无误;二是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按要求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通过排查核对,市供销社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8件,废止失效文件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完善栏目,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实现全部公开。完善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突出展示本部门政策文件,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

(五)监督保障。一是规范工作考核,按照《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细化考评环节,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二是强化培训指导,2023年召开了由市社分管领导主持的工作推进会4次,参加市政府公开办召开的整改培训会4次,序时推进工作。2023年市供销社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良好,无产生责任追究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根据市政务公开办2023年的各阶段反馈情况来看,目前市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力量薄弱,具办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二是政策解读模块质量不高,缺乏高质量的文字解读,以及图片解读和负责人解读;三是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配套意见征集、意见反馈等信息内容质量不高等。

下一步市供销社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排查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升政策文件公开质量。二是争取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尤其是图片解读和负责人解读。三是加强对工作动态的收集、整理,及时公布工作信息,同时,积极挖掘面向公众的调查征集选题,提高公众参与供销社工作的积极性,更好地促进工作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淮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淮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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