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关于印发《淮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加强供销合作社全面从严治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供销社,市社直属单位:

《淮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加强供销合作社全面从严治社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供销社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淮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3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淮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加强供销合作社

全面从严治社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加强供销合作社全面从严治社工作的实施意见》(供发202115),为进一步加强党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全面领导,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完善治理机制,提升治理效能,涵养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促进供销合作事业加快发展,现就推进全市供销社系统全面从严治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社的政治自觉

()全面从严治社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市供销社系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是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治国理政最鲜明特征、坚持党的领导是供销合作社最本质特征的精髓。紧密联系淮南实际,加快完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确保党的领导具体落实到供销合作社各项工作之中,确保党中央、省市委关于供销合作社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不断增强推进全面从严治社的政治自觉。

()全面从严治社是有力推进十四五全市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政治保证。十四五时期,积极主动服务国家构建新发展格局、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落实市委市政府、省供销社对推进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是全市各级供销社加快发展的历史机遇,也是全市各级供销社义不容辞的使命担当。全市供销社系统要完成二代会提出的五大目标、五大攻坚战、特别是十四五规划明确的任务,推进全面从严治社是重要的政治保证。全市供销社系统要把握新机遇、开创新局面、谱写新篇章,必须具有打铁还得自身硬的清醒自觉,紧而又紧地推进全面从严治社,切实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把自身建设好、发展好。

()全面从严治社是有效破解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突出问题的政治任务。全市供销社系统必须深刻汲取系列腐败案件暴露的治党不力、管社不严等惨痛教训,把有效破解供销合作社长期存在的制度不完善、自我约束不强、监管不到位、廉政风险易发多发等突出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紧迫政治任务来抓,聚焦痛点难点、精准靶向发力,着力清除成为制约改革发展的重大障碍。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冲破问题叠加困局,必须全面从严治社,在政治、纪律、制度、管理、作风上做到五个严起来,把严的主基调确立起来、把严的氛围营造出来,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刀刃向内,坚决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紧紧依靠改革一体推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二、坚持政治建设统领,进一步加强党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领导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落实四个第一学习对标制度,提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以理论上的清醒,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在中纪委全会上反腐倡廉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中央要求的坚决照办、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推进三查三问,切实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担责、为党尽责。

()加强党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刻把握供销合作社是党领导下为农服务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的政治属性,切实强化联合社机关的政治机关意识。贯彻党中央要求,把党的全面领导写入各级供销合作社及其经营服务组织章程。把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推进新时代供销合作事业的前进方向、根本遵循和强大动力。自觉接受、主动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领导与支持,努力在乡村振兴、现代农业、现代流通等领域充分彰显供销合作社独特优势。

(三)切实加强党的建设。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供销社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坚持不懈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推深做实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巩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大力推进模范机关建设,实施党建领航计划,提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的价值观,形成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既亲又清的政商关系,以优良的党内政治文化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传统历史和红色资源,传承和弘扬扁担精神、背篓精神,培育和践行新时代供销合作社精神。

三、层层压实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贯彻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切实加强对所属单位党的工作的领导,层层压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紧盯关键少数和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监督。支持纪检监察组织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尤其要监督好党政一把手,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督促其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其在严格廉洁自律的同时,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发挥好头雁效应

(二)坚持挺纪在前、严肃问责。严格遵守党章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坚决维护党章党规权威。加强党性党规党纪教育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以六项纪律为尺子,严明纪律底线,切实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在抓早抓小上下韧功。建立健全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强化高压态势,用好问责利器,对从严治社不作为、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持续纠治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持续纠正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高度警惕四风变异现象,逐个节点严盯、逐个问题严抓,以身边典型案例的反面教材,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狠抓作风建设,坚决破除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只表态不落实等突出问题,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及关于供销合作社的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见效。

()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高标准推进各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抓好巡视巡察结果运用,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联合社对成员社要落实重点工作、重要制度情况定期督促检查制度,增强制度执行效能。发扬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推进供销合作社现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四、完善联合社治理机制,提升供销合作社治理效能

()落实联合社三会制度。全面推进依法依章治社,进一步完善三会体制,建立健全三会制度,积极构建权责明确、运转高效的三会运行机制。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定期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监事会会议,切实发挥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职能。完善理事会集体决策机制,确保理事会在重大决策中的法定地位,有效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和所属企业单位资产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职权。建立社员代表大会督导机制,建立健全章程逐级备案制度。社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理事会、监事会负责人变动的,应召开理事会、监事会全体会议履行相关程序。

(二)加强联合社机关建设。建立健全符合联合社机关运作要求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人事管理、财务会计、资产监管、风险防控、监督检查等制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制定供销合作社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定期开展规章制度清理工作,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合理、有序衔接、和谐统一。严格落实精简文件简报制度,推行办公自动化、网络化、无纸化。落实重大决策事前调研论证制度,推动调研成果转化运用。

()健全行业指导体系。强化联合社为成员社服务的导向,推动市、县(区)供销社上下联动,寻求资源、资产、资本深度融合,推动系统联合合作。深入实施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全面提升组织发展质量,逐步改造升级薄弱基层社,把基层社真正办成规范的、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合作社。加大对全市供销社系统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力度,落实项目实施单位主体责任,与同级财政部门共同做好新网工程规范监管工作。加强资金互助业务风险防控,落实各级供销社风险防控主体责任,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完善联合社对成员社综合业绩考核管理办法,把全面从严治社工作纳入综合业绩考核内容,增强考核指标体系科学性、稳定性、权威性。完善考核结果和评价结果向党委、政府通报制度。加强品牌培育管理,规范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推广使用,坚决制止滥用、冒用标识和品牌等损害供销合作社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五、加强社有企业管理,防范腐败和经营风险

()切实加强社有企业管理。联合社要切实把握好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严格限制社有独资和控股企业涉足与主营不相关的业务。对为农服务的骨干龙头企业必须保持控股地位,拥有实际控制权。建立和推行清单式监管,明确联合社管理社有企业重大事项的范围和决策程序,对设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社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要明确授权内容和管理方式,避免工作交叉和监管空白。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办法,明确联合社和社有企业的权力边界和清单。符合条件的社有企业管理层持股必须报联合社批准,不断完善社有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企业负责人任期考核,扎实提高社有企业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支持推动社有企业信息化、大数据管理,提升社有企业现代化管理效能。

(二)完善社有企业内部治理机制。真正建立社有企业三会一层制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权责关系,形成定位清晰、权责对等、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党章和中央有关规定以及公司法、公司章程,把党的领导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坚持重大事项党组会前置研究,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财务收支、投资管理、财政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出资企业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落实监事会、审计等监督职能,严格日常检查监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转,切实防范投资风险、经营风险、市场风险和廉政风险。

()规范社有企业经营投资行为。强化投资管理,严格履行尽职调查、可行性研究论证、合法性审核、合同管理等程序,切实解决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追求账面数字利润、只投不管、失职渎职等突出问题,清理整顿虚假投资、挂靠经营等不规范行为。严格控制社有企业为参股企业提供借款,确需借款必须明确借款时限,并要有相应的保障措施;原则上不得为参股企业提供担保,确需担保必须完善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得为无产权关系的法人和自然人提供借款、担保,不得假借经营活动名义或通过贸易、代理业务及预付款等形式提供借款或对外拆借资金。各级供销社应建立投融资管理办法,完善投资论证和审查制度,加大对决策项目后期跟踪管理,避免对不熟悉、不能掌控的企业和行业盲目投资的现象发生,确保投资方向符合国家产业、安全、环保政策和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方向,确保投融资行为科学、规范、安全、可控、有效。

六、强化资产监管,防范社有资产流失

()完善社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明确社有资产收益的支出范围、决策程序,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细化资金出借、资产出租、对外转让资产等纳入联合社三重一大事项的金额标准。健全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形成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完善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社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对外投资、改制重组、产权管理、借款担保、风险管理、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等资产管理制度。

()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充分发挥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专业性作用,切实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管。建立社有资产监管信息化平台,全面掌握社有资产动态底数,加强对关键业务、改革重点领域、资本运营重要环节的动态监测和实时监管。定期检查各业务领域制度执行情况,针对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开展不定期专项抽查,并抓好整改落实。对外转让或向供销合作社非全资企业转让社有资产应当进行资产评估,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合理,鼓励社有资产转让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各级供销社建立健全社有资产管理、考核、监督等制度,指导社有企业科学编制预算,认真审核批复预算,定期检查预算完成情况,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加大社有资产流失追责查处力度。严肃查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利益输送、侵吞社有资产等行为,严肃查办社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投资并购、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各级供销合作社指导社有企业制订社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社有资产不同程度损失,以及其他不良后果的,严格按制度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严格干部管理监督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大对领导班子建设的协调力度,主动沟通地方党委、政府,促进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到联合社领导班子,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转岗。加大对社有企业干部考察、聘用、考核力度,重点选好用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原则上对连续2年完不成目标任务,尤其是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坚决适时予以调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咨询机制,坚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决策,凡是涉及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必须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集体研究决定。

()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严格凡提四必,严把条件、推荐、考察、任用、公示五关,切实匡正选人用人导向。把政治标准作为考核首要内容,重点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和政治自律。严格控制并规范联合社负责人和机关参公人员兼职,确需兼职的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批准,不得在兼职企业领取工资、奖金、津贴等任何形式的报酬和获取其他额外利益。

(三)着力提升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强化供销社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首要任务,加强党性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强化业务本领、岗位技能等专业能力培养,推进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全覆盖。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教育培训,教育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依法治社,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能力。

()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严格干部日常管理,严明纪律规矩,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严格依据有关规定组织干部交流轮岗。建立健全机关及所属企业单位干部考核制度,全面推进机关干部平时考核,优化细化社有企业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考核指标体系,强化激励约束,将考核与奖惩有效挂钩,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联合社负责人、纪律检查机构负责人每年与社有企业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廉政谈话。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监督。加强对勤勉做事干部的关心爱护,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强化激励约束,将考核与奖惩有效挂钩,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

八、凝聚监督合力,发挥各类监督主体的作用

()充分发挥监事会监督作用。健全监事会组织机构,提高监事会人员素质,支持监事会依照章程全面履职。监事会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精准监督,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对成员社监事会指导机制、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机制,发挥民主监督作用。重视和发挥监事会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实现监督工作有效衔接。

()发挥好内部审计风险防范作用。坚持以促进社有企业深化改革、经济高质量发展、权力规范运行为目标,积极开展以防控风险为导向的审计监督,依法依规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大对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省供销社重大政策措施及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加大对社有企业运营过程中各种风险隐患审计力度,加大对重大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审计力度。推进社有企业单位经济效益审计全覆盖,对社有企业经常性开展专项、重点项目审计,及时对社有资产流失、决策失误等问题作出预警。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和完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跟踪检查机制、长效整改机制,强化审计整改落实,强化审计结果运用,严肃责任追究。深化领导干部(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坚持有离必审,探索任中审计。对审计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程序及时移送纪检监察组织。

()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加强监督执纪。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组织履行职责。对联合社机关部门,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选人用人、指导和服务直属单位及基层社等情况。对社有企业,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为农服务宗旨、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等情况。

九、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社工作有力落实

()切实加强领导。市供销社党组、理事会、监事会统筹推进全市供销社系统全面从严治社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定期研究全面从严治社重大问题,凝聚起全面从严治社的思想共识和工作合力。县(区)级供销社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全面从严治社工作负总责,各级供销社一把手是全面从严治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实施,确保全面从严治社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狠抓工作落实。各级供销社要聚焦自身职责定位,细化工作措施,堵塞管理制度漏洞,切实把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牢固树立全局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面从严治社的决策部署上来,上下一条心、系统一盘棋、拧成一股绳,确保全面从严治社各项要求落实到具体业务工作中、落实到为农服务实践中。

()强化督导检查。市供销社对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社工作情况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对全面从严治社不力、不担当不作为的,视情与所在地党委、政府、纪检、组织部门沟通协调处置。县区供销社要加强对所属单位全面从严治社工作的督导检查,每半年向市供销社报告一次全面从严治社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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