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关于印发《关于建设为农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供销社、各基层有关单位:

《关于建设为农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供销社413日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淮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8416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建设为农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

 

为农服务中心是供销社服务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平台,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步伐,助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有效载体,也是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的现实需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及省委25号、市委19号等文件精神,践行供销社为农、务农、姓农的宗旨,为加快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力争实现供销合作社系统在农村经营服务网点全覆盖、农业生产经营过程服务全覆盖、农民生活服务功能全覆盖。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为农服务这一主线,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坚持政府主导,供销社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在以土地托管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基础上,推进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打造供销社为农服务品牌,解决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按照特色突出、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备的要求,在全市具备土地托管条件、土地相对集中可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乡镇建立为农服务中心,并逐渐向行政村延伸,建设村级为农服务站。2018年重点建设乡镇级为农服务中心示范点4-6个(试点),建设村级为农服务站10个。每个为农服务中心占地15-20亩,服务半径3-5公里,托管服务耕地面积万亩以上,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等生产环节,大力推广保姆式菜单式等多种形式的为农服务模式。

二、土地托管类型

土地托管,作为农业服务中心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要内容,是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收益权,按照托管自愿、有偿服务、利益共享、形式灵活的原则,以低于同期市场价格实施的土地规模化服务。托管对象,主要是面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以及农户。托管服务组织(农业服务中心)与托管服务对象签订代耕代种、病虫害防治、收获储存等服务内容的协议,约定协议履行程序以及违约责任。

托管方式类型为:

1.半托管服务:根据农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市场主体的需求,服务中心按低于同期市场价格提供耕、种、管、收储等部分生产环节的规模化服务。

2.全程托管服务:由服务中心与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以及农户签订土地托管协议,由服务中心实施统一耕种,统一管理,统一收割和统一分配。

3.土地入股:结合村社共建、土地托管、合作社建设等工作,在充分征得农民同意的基础上,组建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农民以土地入股合作社,探索保底+分红+农业保险+新型职业农民+为农服务中心五位一体的土地股份合作经营之路,促进土地规模经营。

三、服务内容

为农服务中心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1.智能配肥。配备测土化验设备和智能配肥机,为辐射区域开展测土配方和精准配肥服务,减少化肥使用量,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使用效益,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测土化验室:要配备化验氮、磷、钾、PH值、有机质等土壤指标的仪器设备。

2.农资直供。发挥供销社农资经营优势,开展联合采购、统一配送、直供直施业务,把质优价廉的农资送到农民身边。要设置农资超市,主要提供农药、化肥、种子、兽药、饲料、农膜等内容的展示和服务。

3.农机服务。购置大型先进农业机械,整合社会农机,形成规模化服务能力,开展统一耕种、统一收获等服务。要设置农机服务大厅,开展农机展示、销售、存放、维修等业务;购置机械的数量,一般按照托管服务能力的20%-30%购置,农机品类以有购机补贴且较为先进的大型农机械为主。

4.统防统治。为农服务中心可配备小型无人机、自走式喷药机械进行作业。

5.庄稼医院。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可独自招聘,也可整合当地农技专家进行专业指导。

6.农民培训。要设置独立的培训教室,主要面向农民合作社社员、种粮大户、农机手等开展新型农民合作知识和生产经营专业技术培训,增强农民的合作意识,加快农民合作社发展步伐,提高为农服务队伍的服务技能,打造职业农民队伍。

7.烘干仓储(或冷藏加工)。主要围绕大田作物服务的为农服务中心,要配置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粮食烘干贮藏设施,开展水稻、小麦、玉米等烘干、周转和存放服务,实现提质增效;主要围绕蔬菜果品等经济作物服务的为农服务中心,要发挥供销社农产品经营优势,配置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农产品加工冷藏设施,搞好产销对接,拉伸服务链条。服务设施建筑面积,根据当地产业发展确定。

8.环境治理。主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积极参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资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处理等工作,打造乡村绿色生态服务体系,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9.设立综合服务窗口。联合涉农机关部门、当地政府和其他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服务窗口,内容包括党务、政务、联合社三部一中心等,打造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为当地农户提供相关公益性服务,开展信息咨询、电商物流、普惠金融、文体娱乐、技术培训、代办代理等项服务。

四、运营模式

市供销社负责为农服务中心的布局规划、功能设计、资源统配、环境营造,以及指导、协调、监督、服务为农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按照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原则,市社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全市建设运营为农服务中心的牵头单位,通过县(区)联合社,吸纳基层社、社有企业、农民合作社及农民、相关市场主体等,共同投资建设和运营为农服务中心。

为农服务中心要本着科学规划、稳步推进,公益为重、服务为本的原则,创新可持续发展的盈利模式,把经营性服务与公益性服务有机结合,把为农服务的宗旨落到实处,最终形成党务、政务、生产、生活四位一体的为农服务综合平台。

为农服务中心实行规范化建设,达到五有五统一标准,即: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服务公约、有商品明码标价、有商品销售台帐、有代办服务台帐;统一门店标识、统一商品配送、统一服务规范、统一组织实施代办服务、统一价格指导。规定统一名称及标识:统一名称为xx(乡、镇、街道)xx为农服务中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的统一标识。

为农服务中心围绕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等国家战略,全面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充分整合现有供销社网点和农技、农资、农机、电商、金融等资源,采取前厅后院的形式建设。

前厅主要包括:主要指综合服务大厅,主要分为生产合作业务区,包括土地托管、机械化服务、农资供应、农技推广;供销合作业务区,包括农产品展示、销售、电子商务;信用合作业务区,包括农业保险、信用互助、合作金融等;科技服务区,包括农技培训、测土配方、农产品检测等。

后院主要包括粮食烘干加工区,包括粮食烘干、仓储、加工等;农机具存放维修区;农资仓储区。

为农服务中心设立三部一中心:生产服务部、现代流通部、合作金融部和培训中心。生产服务部以土地托管工作为切入点开展工作,重点服务成方连片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村组等组织的联户。负责农机作业,农机服务队建设现代流通部,以农资营销为切入点,一方面根据生产部要求提供农资直供、智能配肥,一方面结合当地产业特点加工销售农产品。合作金融部,一方面管好中心财务,一方面开展信用互助业务。培训中心,包括人力资源、农技咨询等。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供销社要高度重视,把为农服务中心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要与当地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衔接,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

2.加强项目管理。将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对为农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及推进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对预定的建设任务要实行倒排工期制,并随时将进展情况向市、县供销社进行汇报,明确当前工作重点,加大督促力度,保证任务顺利完成。

3.强化政策支持。对新建为农服务中心,贯彻执行省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淮府办〔201681号)等文件,享受中央、省、市有关农业农村优先奖补扶持政策,落实农产品加工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金融信贷支持,扩大保险支持范围,鼓励拓展营销市场,支持人才培养引进。市供销社加大对为农服务中心项目的支持力度,视乡镇为农服务中心和村级为农服务站规模和成效,经验收合格后给予一定资金奖补。各级供销社要认真总结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宣传和扩大,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4.严格责任落实。各级供销社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向各级政府和部门争取项目资金,给予政策支持,强化督导检查,形成各方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凝心聚力推动为农服务中心建设,使为农服务中心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在关键时候抓得住、用的上的为农服务主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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