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名词解释的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18-11-09 16:56信息来源:监察审计科文字大小:[    ] 背景色: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5、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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