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淮南市供销社村级基层供销社考核标准及奖励办法(试行)》的文字解读

发布时间:2019-12-23 16:18信息来源: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政策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和省供销社《关于加快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供发合〔2017〕48号)精神,为加快推进组建村级供销合作社,发展合作经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市社制定了《村级基层供销社考核标准及奖励办法(试行)》

二、起草过程

1、前期准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和省供销社《关于加快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供发合〔2017〕48号)下发后,我社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开展调查研究,并多次深入基层社进行调研,做好了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

2、文稿起草。2019730日,淮南市供销社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邓传国主持召开主任办公会议进行座谈讨论,听取意见建议,组织有关人员着手起草文件,形成淮南市供销社村级基层供销社考核标准及奖励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3、征求意见。9月13日,将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下发至寿县、凤台县、毛集实验区供销社等单位书面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进行再次修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淮南市供销社村级基层供销社考核标准及奖励办法(试行)》

三、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考核标准及奖励办法,提高村级基层供销社积极性,加快推进组建村级供销合作社,发展合作经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

    四、主要内容

文件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明确了考核对象系统已建的村级基层供销社。第二部分明确了考核标准,共有5点,一是组织机构二是网点建设,三是专业合作社建设,四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五是附加项。第三部分明确了考核程序。第四部分明确了奖励办法。第五部分明确了实行日期和解释权

五、创新举措

1.对象明确。系统已建的村级基层供销社。

2.标准明确。从组织机构、网点建设、专业合作社建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附加项五个方面制定了考核标准,全市村级基层社同一把尺子进行考核,公平公正。

3.程序明确。采取逐级申报、逐级审核的方式,由所在县级社对符合考核条件的村级基层供销社汇总初审,报市社。成立由办公室、综合业务管理科、合作经济发展科、法规审计科等科室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考核组,对照考核标准,采取调阅材料、网上查验、实地抽查等形式,进行集中评审,对通过考核的村级基层供销社择优奖励。

4.资金保障。奖补资金作为财政专项拨款,实行专款专用制度,不得挪作他用。一经发现资金违规使用或挪作他用,市财政将收回奖补资金,同时追究相关村级基层社负责人责任,并且三年内不予享受到财政资金。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是要根据奖励办法》抓好贯彻落实,积极发展村级基层社做好村级基层社建设和运营,切实发挥供销社为农、务农、兴农的重要作用

    二是要向市政府汇报,争取市政府支持,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文件,为市社建设村级基层供销社提供政策、资金等各方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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