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系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7 10:47信息来源: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企业,留守处,机关各科室,市供销集团:

根据《淮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淮南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淮防办〔2024〕5号)要求,市供销社制定了《全系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淮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1月31日


系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期安全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系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认清当前火灾严峻形势,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通过全面排查系统内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小火亡人”和生产经营场所火灾风险,切实将压力传递到基层单元,传导到社会末梢,推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切实维护系统内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持续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整治范围

系统内的生产经营企业;闲置房屋、仓库、自建房等;对外出租门面、仓库、场地等。包括小商店、小餐饮、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三、整治重点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2月1日前)。各单位要精准评估本单位消防安全风险,作出专题部署发动,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找出不放心区域、薄弱环节和最突出问题,细化工作要求和措施,做好情况统计。

(二)除患攻坚(2024年3月中旬前)。各单位要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台账、列出清单、尽快整改,形成闭环管理。每周填写《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周工作报表》(见附件),报送至市社,联系人及电话:孙 静  18054008069(微信同号)。

(三)验收评估(2024年3月底前)。各单位对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进行验收评估,总结成效,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谋划下一步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把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压紧压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狠抓大整治工作质效,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多发连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单位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与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春节消防安全工作、全国“两会”安保工作等重点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全力维护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强化监督问效。全系统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业务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完善检查方案,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市供销领导定期带队检查督促完成整改



附件

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周工作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及电话:             日期:           

检查范围

检查人员

检查地点

发现隐患

整改隐患

 

 

 

 

 

 

 

 

 

 

 

 

 

 

 

 

 

 

 

 

 

 

 

 

备注:1.检查范围是:生产经营企业;闲置房屋仓库、自建房等对外出租门面、仓库、场地包括小商店、小餐饮、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2.大整治行动期间:每周五下午3:00前报送邮箱38433837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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