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淮南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8 10:18信息来源: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企业、留守处:

现将《淮南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各单位要认真按照规定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实施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完善设备设施与作业安全管理,履行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义务,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生产经营安全稳定。


淮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1月8日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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