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直属企业、留守处: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淮南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淮安〔2023〕3号)要求,市供销社制定了《全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淮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5月18日
全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
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市安委会决策部署,结合我社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安委会105条具体工作举措及市安委会115项具体任务,围绕“责任落实了没有、工作到位了没有、风险隐患消除了没有”,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紧盯重点场所单位和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坚决防止“死角”和“盲点”,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全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显著提升;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内容
(一)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安委会105条具体工作举措及市安委会115项具体任务,逐条对照狠抓落实。贯彻落实《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淮南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淮南市生产安全隐患月排查月通报制度》,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自查自改,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专项整治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二)切实开展排查整治
1.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有关单位要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2.组织对有限空间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吸取近期省内有限空间事故教训,有关单位要紧盯有限空间事故易领域,聚焦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针对有限空间风险辨识、设施设备设计、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防护应急设备配备和使用、安全教育培训等重点事项,开展全方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3.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有关单位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三)举行应急救援演练。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结合消防演练,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四)积极参与安全活动。各单位要组织职工积极参与开展“安全生产月”等专题活动,积极参与“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宣传落实好《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
三、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20日前)。市社制定印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企业自查(2023年11月底前)。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并按规定报告,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等活动。
(三)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底前)。市社全面总结专项排查整治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持续开展自查。各单位要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精心组织实施,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责任措施落实,持续深入开展自查,要实行清单化管理,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坚持标本兼治、立查立改,并建立工作台账。重大事故隐患工作台账每月25日前上报到市社综合业务管理科。
(二)加强专项督导。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市供销领导定期带队检查,形成消防安全监管合力。
(三)积极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市社网站,宣传报道排查整治行动期间各项活动和经验做法,及时曝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突出单位和企业,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营造全系统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附件:重大事故隐患工作台账
附件
重大事故隐患工作台账
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排查企业 (地点) |
重大隐患事项 |
责任人 |
整治 措施 |
整改 时限 |
整改 成效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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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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