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和安全服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3 10:44信息来源: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县区供销社、各直属企业(留守处):

根据淮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和安全服务的通知》(皖安办明电〔2020〕3号)文件精神,市供销社对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和安全服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贯彻落实。

一是强化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各单位要持续深化“铸安”行动,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认真落实复工复产安全生产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农贸市场、出租厂房、出租店面复工复产验收标准,规范验收程序,夯实验收责任,依据“谁申请、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复产一个。

二是实施精准安全服务。一是组织开展指导物资生产仓储企业做好监测防护和隐患排查治理;二是加大复工复产企业用电、消防安全宣传,严防燃气爆炸、消防火灾等安全事故;三是对米袋子、菜篮子等生活必须品生产运输企业和种子、化肥、农药饲料等农资企业,要指导帮助开展隐患排查,列出清单、逐项消除,确保风险受控、安全运行。

三是坚持严谨务实工作作风。做到安全检查精准务实,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检查,通过信息化、远程视频监控、群众举报等方式开展安全监管。不得频繁检查、填表扰民。对安全风险较小的企业推行承诺制,上门现场指导服务,严防简单化一关了之、一停了之。

 

 

                                 淮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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