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学法制度

发布日期:2023-05-17 10:45 作者:法规审计科 来源: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字号:   阅读: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供销社系统法治建设,发挥党员干部学法用法表率作用,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市供销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市供销社学法应当坚持与全面学习贯彻党内法规相结合,与持续深化综合改革相结合,与推进高质量发展大局相结合,与供销社工作职责相结合,与研究解决重大难点、热点问题相结合,坚持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强化学习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时效性,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促进发展。

第三条  市供销社学法,主要分为自学和集中学习两种形式。自学以个人自学为主,党员干部自学法律法规读本,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安徽干部教育在线等载体学法。集体学法主要包括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机关学习会学法、企业学习会学法和法治专题讲座等,采取专家讲座、部门负责人解读、交流研讨等学法方式。

第四条  市供销社学法内容: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

(三)宪法、民法典及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规范政府的法律、法规、规章;

(四)党内法规;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

(五)推动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发展和“三农方面的法律法规供销社重大决策或重要规范性文件所涉及的法律法规;

(六)新颁布新修订实施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省、市新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第五条  市供销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一般由党组书记主持,机关学习会学法、企业学习会学法分别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企业党组织负责人主持。参加学法的人员范围为相关会议组成人员,可以根据需要组织基层党员职工列席会议学法活动。法治专题讲座组织由全社系统机关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组织部分基层党员职工列席。

第六条  市供销社学法,每年应当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学法活动,法治专题讲座每年举办不少于2次。学法计划根据市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如新法颁布,应于颁布后一个月内组织学习。

第七条  市供销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机关学习会学法、企业学习会学法和法治专题讲座等,由市供销社法规审计科协同组织人事科、机关党委和基层党组织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市供销社按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  谁管理谁普法  谁服务谁普法 ”普法责任制原则,承担相关领域具体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任务。

第八条  健全完善供销社系统网络平台和宣传阵地,加强普法宣传平台建设。推动社有媒体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供销社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

第九条  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支持退休老党员、老干部和党员干部积极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实现普法常态化、制度化。发挥法律顾问专业知识作用,法律顾问作为学法辅导报告或专题讲座的主讲人,应紧密结合我市供销社中心工作和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学习辅导。

第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淮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5月11日